法院让孩子做DNA亲子鉴定该怎么做?

发布时间:2019-02-21 文章来源:安康亲子鉴定

  现实中,很多客户可能因为打官司等原因需要做DNA鉴定,本来就因为官司缠身一头雾水,这个时候还要思考亲子鉴定怎么做,这个时候就需要了解一下基本知识了。那么这个所谓的DNA亲子鉴定到底怎么做呢 ,和别的亲子鉴定相比有啥区别呢?

  法院需要用到的亲子鉴定是DNA鉴定,和一般我们了解的个人的亲子鉴定在用途和性质上有很大的差别,但是两者的鉴定结果是一样的。下面安康亲子鉴定中心分享一下DNA鉴定的鉴定流程。

  (1)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被鉴定人是二人鉴定还是三人鉴定;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

  (4)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5)采集每位当事人的血样,每人采血2—3毫升采血完毕,要求被采血当事人签名,并由当事人按指纹确认。

  (6)亲子鉴定中心给当事人拍照存档,将用于亲子鉴定报告。

法院让孩子做DNA亲子鉴定该怎么做?

  那么DNA鉴定和个人鉴定有什么区别呢?

  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是不公开的,只是让鉴定委托人自己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证件的。你可以自己取样后送到安康生物鉴定中心,也可以直接到鉴定中心由工作人员取样,这个是个人鉴定的。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上诉的依据,但是不能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DNA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单亲鉴定必须鉴定委托人父、孩子二方同意,(双亲鉴定则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同时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 身份证,户口本等,由鉴定中心员工现场取样,有鉴定中心律师现场作证并开具证明。鉴定结果可以用做DNA用途,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安康亲子鉴定分享丈夫怀疑孩子非亲生,法院让孩子做亲子鉴定的故事:

  家住无锡的吴女士于2012年8月经同事介绍认识了陈先生,当年11月相恋3月有余的两人便闪电式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和睦,甚是幸福。没多久吴女士生了一个女儿,陈先生一家都是传统观念的重男轻女,看到吴女士生下的是女娃,理都不理。没办法,吴女士只好带着女儿回娘家居住。从那以后,陈先生从来没有联系吴女士说要看女儿,也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2015年10月,忍无可忍的吴女士称陈先生的行为以致夫妻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女儿归自己抚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请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0万余元。

  法院庭审中,陈先生同意离婚,但称自己是怀疑孩子不是亲生,故要求做亲子鉴定,如果孩子是自己的,就会履行照顾孩子的责任。

  尽管伤心又无奈,吴女士仍是答应了陈先生做亲子鉴定的要求来到安康亲子鉴定中心。经鉴定,女儿是陈先生亲生的。陈先生顿时哑口无言,服从法院的一切要求。

  这个里面法院要求做的就是DNA的亲子鉴定,一般我们在做咨询工作人员的时候会讲清楚亲子鉴定的用途,所以我们在选择亲子鉴定的时候一定要根据类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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