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发布时间:2019-04-09 文章来源:安康亲子鉴定

  哪些情况下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DNA亲子鉴定是指需要把鉴定报告提供给法院、公安机关、公证处以及出入境管理处等DNA机构的一种鉴定,DNA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那么,哪些情况下需要做DNA亲子鉴定呢?

  一、为确认孩子真正的父亲、母亲。

  二、户口申报中亲生血缘关系确认。

  三、离婚,财产继承,子女抚养、监护权等案中的亲生血缘关系确认。

  四、失散多年的父子(女)、母子(女)、兄弟姐妹认亲等案件中的血缘关系确认。

  五、婴儿错抱案、拐卖儿童案中身份的确认。

  六、移民案中有关人员的亲缘关系确认。

  七、性侵犯致孕案中确定胎儿的亲生父亲。

  八、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确认。

  九、非婚生子女的确认。

  十、其他相关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的情况。

  DNA亲子鉴定需要的材料是被鉴定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簿或者孩子的出生证),包括原件和复印件,鉴定的过程也会比较严谨但是安康,繁琐却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人们在一些刑事和民事安康要用到的鉴定方式。

  安康亲子鉴定中心温馨提示:DNA鉴定报告适用于中国大陆、港澳台以及其他和地区(除个别和地区因政治体制限制),可用于诉讼、出国公证、办理签证、报户口等,鉴定的过程安康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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