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之特征

发布时间:2020-02-28 文章来源:安康生物

    DNA之特征所谓遗传,系指子代似亲的一种现象。就像俗语"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所表示的- -种以遗传现象为基础的单纯想法。但是,遗传被作为科学性研究而首次发表的是1865年孟安康的"植物杂种之研究",该研究是利用不同型态及颜色的碗豆种子进行杂交的实验。


    在这之中,孟安康也提出了着名的遗传法则一显性法则、分离法则、独立法则一指出遗传物质的表现是受到一-对因子的控制,其安康个是来自雄性亲代,另一个则来自于雌性亲代。这个因子,就是今日所通称的"**".孟安康虽然利用**(因子)这个新的概念来说明前述三个遗传法则,但那毕竟只是一种假说,而要证明这个假说的科学性证据,则必须明确解出**的化学性质,因此,生物体内遗传物质的探索就成为必要的了。

DNA之特征

    直到20安康50年代之前,蛋白质仍被认为是遗传物质的先驱,因为它的多样性可能具有储存复杂讯息的能力,相反地,DNA只不过被认为是简单的同质结构物,无法在其分子结构中记录任何的讯息。


    到了1950年,Garaff发现早期的同质结构物的观念是错误的,而DNA实际上是一种存有极大变化的化学构造,这与1952 年Harshey及Chase对微生物的遗传试验二者,使生物学家相信DNA确实是遗传物质,而且1953年Wat-son与Crick解开DNA结构之谜证实了这个结论,并说明了这种分子可能记录生物讯息及这些讯息在细胞分裂时被准确复制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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