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妈怎么做亲子鉴定,夺子纠纷dna鉴定怎么做

发布时间:2021-06-16 文章来源:安康生物

[导读]2011年8月,32岁的单亲母亲廖华因抑郁症去世,留下一个6岁的女儿。两年前,廖华与前夫离婚后,周末经常带女儿和前男友张枫一起生活。她甚至告诉张枫,女儿是张枫的亲生女儿,离婚也是因为前夫对她的不断怀疑和家庭暴力。

原来,廖华和张枫曾经是一对感情深厚的夫妻。因为廖妈妈不喜欢张枫的贫困家庭,她强迫他们分开。不久,廖华经家人介绍,嫁给了条件极好的前夫刘某。更后,因为不和,她整天情绪低落。张枫听说了廖华的近况,两人旧情重温。当廖华发现自己怀孕时,她又害怕又害怕。她无法确认孩子的父亲是谁?因为女人的母性,她还是在压力下决定要孩子。女儿白皙的皮肤和大大的眼睛越来越像张峰了。她坚信这个女儿一定是张枫的。她悄悄地把女儿和张峰的头发脱掉,送到亲子鉴定中心。亲子鉴定报告证明了她的怀疑,加速了她的离婚进程。

2009年,廖华与前夫离婚后,经常带着女儿联系张枫,希望父女能建立感情。得知女儿是自己的,张峰喜出望外,主动带廖华去求医,希望廖安康尽快康复,一家人开始幸福的生活。但没想到,廖华不会死得无缘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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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枫悲痛万分,只有一个想法,希望成为女儿的父亲。廖华自杀后,女儿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廖华的前夫多次上门,要她和他一起住。这是张峰不能接受的。于是张峰通过朋友的介绍,和徐律师联系,把一切都联系在一起。

在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后,徐律师建议张峰立即向法院提起亲子确认诉讼。张峰作为原告,女儿作为被告,女儿法律意义上的父亲(即廖华的前夫)作为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参与诉讼,主张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的亲子关系。

立案后,由于廖安康前交给张峰的亲子鉴定报告不规范,能否作为本案的更终证据尚不确定。徐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张峰和刘某分别与女儿刘某某做了亲子鉴定。法院受理了原告的申请,对被告代理人刘某进行了思想工作,说服刘某配合亲子鉴定,并指定了A4栋6楼DNA鉴定中心法医鉴定所,作为亲子鉴定机构。

果然,更终的鉴定结论是:根据DNA分析结果,张峰是刘XX生父的可能性为99.99%,刘是刘XX生父的可能性为0,看到这样的鉴定结果,刘脸色苍白如灰。他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但他必须接受。

根据亲子鉴定结论,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迅速作出判决,确认原告张峰与被告刘某某有血缘关系。双方都没有上诉。张峰拿到判决书时,眼里充满了泪水。他说将来要把女儿养好,安慰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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