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出轨,法院判决退还10万元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9-01-23 文章来源:安康亲子鉴定

  人的一生能选择的机会是很多的,选择怎样努力,就会得到不一样的人生。考虑到结婚前妻子的迹象,沈先生遭受了很多痛苦。

  为了彻底“解放”自己,他在向法院提交的请愿书中起诉了他的妻子潘某,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在婚姻存续期间返还10万元的子女抚养费。

  2010年初,沈先生和潘先生相亲相爱,不久就同居了。2011年2月,双方登记结婚,同年8月,潘生了一个儿子。婚后双方的关系是还行。

  然而,随着儿子的成长,沈越来越觉得这个孩子看起来不像自己。周围人的流言蜚语使夫妇的感情逐渐恶化。

  在案件审理期间,他的妻子潘某同意离婚,但拒绝做亲子鉴定,理由是他的儿子是沈某自己的。

  法院判决几天前,崇明法院在没有亲子鉴定报告的情况下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婚姻关系的存在应该基于夫妻感情的存在。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双方都无意维持这种关系。因此,法院支持原告沈的离婚申请。

  尽管被告潘拒绝做亲子鉴定,原告沈声称亲子鉴定并不存在,并提供了潘的承认记录、与沈婚前三至四个月的旅行证明以及酒店登记记录,以证明他在怀孕期间没有与潘发生性关系,并形成了一系列证据。

  由于潘没有反驳的证据,且拒绝做亲子鉴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推定原告沈与孩子没有亲子关系。沈先生要求潘某归还赡养费的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亲子鉴定,但这位妇女显然犯有无法反驳这一结果的罪行。

  安康亲子鉴定中心表示:亲子鉴定是一把双刃剑,当婚姻进入亲子鉴定阶段时,不管结果如何,夫妻之间的信任可能已经动摇,但是不信任对方的婚姻很难让人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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